政协阜阳市委员会
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1-31 19:29 信息来源:阜阳政协 浏览:

政协阜阳市委员会

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

2022217日市政协六届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政协章程和全国、省政协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现就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中优势作用的关键所在。

(二)目标要求。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着眼发挥委员作用,引导委员勤学习、勇担当、善履职,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切实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界人士智慧力量凝聚起来,为建设现代化美好阜阳作出更大贡献。

(三)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当好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坚持服务中心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发挥团结引导作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坚持委员主体地位,为委员履职做好服务保障。

二、主要内容

(四)强化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切实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敢于发声,关键时刻靠得住、站出来。

(五)强化履职责任。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和履职特点规律,切实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牢固树立协商理念,善于掌握协商办法,秉持平等包容精神,抓住主要矛盾,把民主的精神坚持好,把团结的目的落实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注重总结工作实践和履职规律,积极参与政协工作制度建设。落实政协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要求,积极参加政协履职活动,提高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六)强化引领责任。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和界别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面向界别群众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着力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发挥在本界别、本领域、本单位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团结界别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

三、提升履职能力

(七)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落实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的根本要求,发扬委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优良传统,积极参加专题报告会、委员培训班、书香政协读书活动、功能性党支部学习等,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熟练掌握政协基本知识、重要原则和工作规则。认真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八)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围绕市政协年度重点民主协商课题收集资料、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调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项调研活动,探索开展委员自主申报调研,运用座谈交流、蹲点调查、网络媒体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角度了解情况。加强对调查情况的研究分析,通过典型案例“解剖麻雀”,增强意见建议针对性、实效性。围绕信息化、大数据时代要求,熟练运用委员履职平台,更多运用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线上线下反映调研成果。

(九)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强化团结合作理念,积极参加政协视察调研、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等履职活动,通过界别联谊、网上交流等平台,着力营造协以成事、商以求同的良好氛围。熟悉政协协商活动规则程序,掌握对话技巧、沟通艺术、说服能力,在深入互动中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不断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深化认识、达成共识。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与委员履职有机结合,主动同党外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交深交朋友,通过协商讨论、谈心谈话、走访看望等途径加强经常性联系,以民主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团结人引领人。

(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创新联系群众途径,通过视察考察调研等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探索网站、微博、微信等网上交流途径。积极参加座谈会、专题讲座等,结合工作实际,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影响力,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人民政协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的故事,宣传阐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增强群众工作针对性,经常性深入界别群众之中,加强与所在界别群众的沟通联络,宣传贯彻政策,强化团结引导。中共党员委员要发扬紧密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带头体察民情民意,成为联系群众的模范。

四、加强服务管理

(十一)加强服务保障。尊重和保障委员依照政协章程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政协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完善履职服务方式,协商选题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委员参与面,提高履职成效。探索建立网上政策资料数据库,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做好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沟通协调、经费保障等工作,建立委员本职工作与政协履职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委员所在单位对其履职提供支持保障,确保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影响。

(十二)加强联系沟通。完善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制度,定期研究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市政协领导同志走访看望市政协委员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界别、机关等联络和服务委员的作用,建立覆盖全体委员的联系网络,确保与委员及其所在单位及时顺畅沟通联系。健全完善主席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工作制度。

(十三)加强履职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制度。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及时准确记录委员出席会议、参加视察考察调研、建言献策、联系界别群众、在专项工作和重大任务中担当尽责等履职情况。健全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制度,每年最后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组织部分常委进行履职交流发言。将委员履职情况作为届中调整和换届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

(十四)加强评价激励。建立健全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委员履职评价机制,重点对专题调研、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质量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委员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鼓励并通报委员所在单位。探索建立委员参加读书活动、联系界别群众、参与专项工作等履职情况评价办法。加强对委员履职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激励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履职、干事创业。

(十五)加强纪律约束。委员参加履职活动应严格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注重形象举止。因故不能参加应出席的履职活动,须履行请假手续;因故迟到、早退或无法全程参加,需会前报告。无特殊情况,委员届内连续2次或累计3次不出席全体会议,按程序劝其辞去委员,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常务委员届内未经请假全程缺席3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一年内缺席所有常务委员会会议,或届内累计9次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按程序劝其辞去常委职务,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无特殊情况,委员5年内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不足2次的,记入委员履职档案,换届时不再建议继续提名为政协委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无任何履职行为的委员,对其进行约谈,2年内无任何履职行为的委员,按程序劝其辞去委员。委员参加履职活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利用政协委员身份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不得利用委员身份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插手招标投标,不得在参加履职活动时变相从事商业活动,对有上述情况的委员,按程序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委员资格处理。

(十六)本实施意见经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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