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助力I型大城市建设

——韩亚超委员代表民盟阜阳市委的发言

发布时间:2022-12-31 12:52 浏览: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助力I型大城市建设

——韩亚超委员代表民盟阜阳市委的发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到2035年,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近年来,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实力明显提升,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开放合作持续深化,金融支撑不断加强,省级创新型城市顺利通过验收,创新潜力居全省第4位,创新综合能力跃升至全省第6位,中心城市能级获得新提升,Ⅰ型大城市规划定位获得新明晰。虽然我市在科技创新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研发投入水平低,转化动力不大。研发投入总量仅有全省的3.1%,研发强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8个百分点。规上工业企业中近70%企业没有研发活动,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弱,创造、吸纳、运用科技成果的能力不足。二是成果供给有差距,转化质量不高。以科技成果为纽带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尚不完备,科技成果供给侧和需求侧不相适应,核心科技成果成熟度较低,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不足,部分成果无法满足企业需求。三是服务体系不健全,转化活力不足。缺乏集聚创新要素的研发与转化平台,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专业技术转移机构、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等数量少且服务能力较弱,功能完善、辐射能力强的区域性科技大市场尚未形成。技术转移服务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缺乏,难以满足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四是科技金融缺融合,转化助力不强。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天使基金结构不完善,现有的风险投资机构“投小投早”意愿不强,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难以获得基金投资,一些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科技成果及时转化和有效推广应用仍受资金瓶颈制约。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以建设全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地为抓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启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明确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思路、战略路径和目标方向,增强Ⅰ型大城市建设驱动力。深化科技经费使用制度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落地试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转股”,支持“投小投早”,深入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科技创新券制度,提升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二、扩大政策引导,推进平台载体建设。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育种等领域建设一批示范产业技术研究院,充分发挥与中科大、南京农业大学等知名院校合作平台的辐射作用,持续推行外聘行业首席专家牵头、协同本地高校和企业的横向产学研模式,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试基地、熟化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实现阜阳(界首)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高水平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健全农业(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三、健全服务体系,对接优质科技成果。依托阜阳市创新馆,建设阜阳科技大市场,打造科技资源集聚中心和线上线下科技成果交易平台,链接长三角科技成果发布系统,选派科技情报员、技术经纪人,定点联系高能级研发平台,贴身寻找捕捉成果和开展产学研对接。加快发展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的技术转移团队。

四、完善投资体系,强化金融支撑。综合运用补助、奖励、税收减免、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多种直接和间接投入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开发“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渠道。

发言人工作单位及主要职务

市政协委员,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城乡建设学院副院长、教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